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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   國新辦25日舉行新聞發佈會,介紹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4年度報告情況,其中提到APEC會議之後,中美兩國領導人就氣候變化問題發表了聯合聲明,宣佈各自的行動目標:美國到2025年,在2005年的基礎上要減排26%~28%,爭取減排28%;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,且將努力早日達峰。
      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在會上表示,從我國來講,確定這樣一個目標之後,實際上是自己給自己建立了一個倒逼機制,促進國內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、轉型升級,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。
      所謂“倒逼機制”,這說明我國節能環保、經濟轉型需要動力,也需要壓力。聯合聲明表明節能環保是我們需要承擔的國際責任,也是我們自身發展的迫切需要。正如李克強總理不久前在達沃斯論壇上所說,中國經濟還處於發展中階段,但資源環境矛盾已經十分突出,必須加大節能環保力度。
      為了緩解資源環境矛盾,中國已經實施了一系列措施,這些政策也在逐漸生效。比如,根據國家發改委的數據,今年上半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4.2%,高於預期的3.9%年度目標,這也是2009年以來最大的降幅。從這可以看出,中國節能減排是有很大潛力的,兌現16年後的承諾是有保障的。
      不過,如何把節能環保更多地從壓力變成動力也是一大挑戰。在有些人看來,降低能耗、減少排放主要是“燒錢”,因為要加大環境設備投入、運營也需要成本,這對企業來說是難以承受之重。因此,有些企業明明採購了各種環保設備,但往往因運營要花錢而棄用。這既說明一些企業主的環境意識還非常落後,也說明環境執法還沒有形成威懾力量。
      如何督促更多企業主動採取環境保護措施?通常採取的辦法就是施加壓力,對環境問題責任人罰巨款、判重刑。明年元旦即將生效的新《環境保護法》就採取了這樣的思路,比如對違法行為實施“按日計罰”,提高了企業的違法成本,可以有效遏制連續性違法行為。這在一些環境案件里當然是十分必要的,不過用重典的辦法還是負向激勵,壓力不易轉化成動力。
      所以,除了嚴刑峻法之外,我們也推崇市場化的舉措保護環境,實行更多正向激勵。比如碳排放權交易,2011年我國啟動7個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試點,如果這個市場能夠更快覆蓋全國,更多企業可以參與進來,那麼企業實行更加嚴格的節能減排措施就不只是花錢,也能賺錢,這無疑會極大地調動企業節能減排的積極性。
      昨天的發佈會上,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司長蘇偉也提到,有望在今年年底儘早出台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,讓碳排放權交易有個堅實的法律基礎。同時進一步加快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,爭取在2016年開始運行,希望到“十三五”末的時候,能夠有相對比較成熟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。
      如此一來,中國在節能減排的道路上就能實現雙輪驅動,既有嚴刑峻法形成的壓力機制,讓企業不敢、不願增加排放或違法排污;同時也有市場化的交易,讓環保有利可圖,吸引和鼓勵更多企業主動參與進來,取得社會和經濟的雙重效益。(田享華)   (原標題:節能減排需要雙輪驅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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